轰轰烈烈的黄冈农民运动

1924年至1927年的大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黄冈各地农民运动如暴风骤雨般地蓬勃兴起,迅猛发展,对黄冈乃至全省后来的革命斗争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黄冈各地早期共产党员,大都是诞生在农村或出生于农民家庭的知识分子,他们不仅对农民遭受剥削压迫的悲惨处境感同身受, 而且深深懂得农民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是中国共产党必须依靠的基本力量。早在1924年,林育南就在《中国青年》发表文章指出:“农民占中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中国的改造倘不得农民的同情和赞助,很难圆满成功。”1924年国共合作后,由共产党员董必武、陈潭秋等主持的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加强了对农民运动的发动和指导。这年底,林育南回到家乡黄冈,举办平民夜校和平民俱乐部,向农民进行宣传教育,组建农民组织。黄梅县的共产党员也深入农村,秘密建立起农民进德会等组织,积极开展革命活动。

1925年7月,由共产党人主持的国民党湖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作出《农民运动决议案》,指示在全省发动农民反抗苛捐杂税,组织农民协会。随即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成立以黄冈籍共产党员陈荫林为部长的农民部,制定了农民运动计划,并组织一批在武汉读书的青年学生,利用寒暑假回乡开展农民运动。1926年10月,北伐军攻占武昌后迅速控制鄂东,黄冈农民运动出现了迅猛发展,黄安、罗田、黄梅、麻城、蕲水等县均成立了农民协会。黄冈县的农民运动发动得最为广泛充分,县农民协会成立后,在黄州举办了几期农运骨干训练班,从中选送一批优秀分子去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 他们在时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毛泽东的培养教育下,思想水平和组织能力得到很大提高。这批骨干回到黄冈县后,分散到农村各地,把农民迅速发动组织起来,到1927年5月,黄冈全县成立了16个区农协,300个乡农协。到1927年6月,鄂东8县有6县成了县农协,共有会员53.7万人,占当时湖北全省农协会员的五分之一。

轰轰烈烈的黄冈农民运动,不仅对在农村代表封建统治制度的地主豪绅是有力的打击,同时锻炼和教育了广大农民群众,使党的组织逐步积累和掌握了领导武装斗争的初步经验,为后来发动和领导黄麻地区的武装斗争作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震惊中外的黄麻起义

黄麻起义是继八一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又一次著名的武装起义。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即著名的“八七会议”。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教训, 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思想。根据“八七会议”精神,中共湖北省委制定了秋收起义计划,并迅速传达到鄂东的黄安、麻城等县。

9月下旬,黄麻两县党组织率领农民自卫军和数千群众进行“九月暴动”,肃清了黄麻两县北部七里、紫云、乘马、顺河等地的反动势力,为更大规模的起义行动准备了条件。

10月下旬,中共湖北省委派符向一、刘镇一、王志仁、吴光浩等到黄麻地区工作,成立了以符向一为书记的中共黄麻特别区委员会(简称中共黄麻特委)和刘镇一为负责人的鄂东革命委员会,王志仁任特委委员兼黄安县委书记,潘忠汝、吴光浩分别任黄麻两县农民自卫军大队长。

11月3日,中共黄麻特委在七里坪召开黄麻两县党团活动分子会议,成立黄麻起义指挥部,潘忠汝、吴光浩分别担任正副总指挥,决定以两县自卫军为骨干,配合群众武装夺取黄安县城,建立革命政权和革命军队。这时,两县农民自卫军共有枪300余支,以大刀、长矛和土枪武装起来的农民义勇队及其他形式的农民武装达3万人以上。


11月13日,起义指挥部得到从河口传来的情报:国民党正规军的一个团将回防黄安县城。中共黄麻特委迅速调集黄安县农军全部、麻城县农军大部,以及紫云、七里等区千余精锐农民义勇队,组成攻城部队,于当夜10时浩浩荡荡向黄安县城进发。黄安七里、紫云、高桥、二程、桃花等区及县城周边群众2万余人闻讯积极响应,手持大刀、长矛从四面八方涌向黄安县城,配合作战,震惊中外的黄麻起义爆发。

14日凌晨4时,攻城部队在城内群众武装的配合下,由西北城墙攀梯而上,一举攻入城内,全歼敌警备队的反动武装,捣毁了反动政府,活捉反动县长贺守忠,并打开监狱,释放了被捕的革命群众。黄安县城被农民起义军攻占后,

国民党反动当局急忙调兵遣将,向黄麻人民反扑过来。当日下午4 时,国民党军一个团向黄安县城开进。为避敌锋芒,下午6时,起义队伍撤回七里坪休整。黄安县城被敌军占领。

15日,中共黄麻特委在七里坪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黄安县农民政府筹备处,为再次夺取黄安县城建立工农政权进行了周密的部署。驻黄安县城的国民党军,惊恐我农民起义军再次攻城,在搜刮完城内百姓大量钱财后,于当晚仓惶出逃。

16日,起义队伍从七里坪出发,浩浩荡荡开进黄安县城。

18日,红布标语布满大街小巷,把整个黄安变成了红城。中共黄麻特委在城南校场岗举行万人大会,宣告黄安县历史上第一个工农民主政权成立,曹学楷任主席。县农民政府很快颁布了以实行土地革命、推翻豪绅地主、建立工农政权、反对帝国主义、打倒蒋介石等为主要内容的施政纲领,并散发了数万份《大会通电》和《告黄安县民众书》。与此同时,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指示,中共黄麻特委宣布将黄、麻两县农民自卫军整编成中国工农革命军鄂东军。黄安县农民自卫军编为第一路军,麻城县农民自卫军编为第二路军,潘忠汝任鄂东军总指挥兼第一路军司令,吴光浩任副总指挥兼第二路军司令,戴克敏任鄂东军党代表兼第一路军党代表,刘文蔚任第二路军党代表。全军共300余人。

黄麻起义的胜利,震撼了国民党反动派,他们立即调动军队进行多次反扑均被打退。12月5日,驻河南潢川的国民党军一个师突袭黄安县城。鄂东军与敌军进行了英勇战斗,终因寡不敌众,刚刚解放21天的黄安县城又陷于敌手。鄂东军遭受严重损失,黄安县委书记王志仁、鄂东军总指挥潘忠汝和许多优秀的革命志士光荣牺牲。接着,敌军对黄、麻起义地区疯狂进行“清剿”。中共麻城县委书记蔡济璜、第二路军党代表刘文蔚等相继被捕,英勇就义。面对严重的白色恐怖,12月下旬,黄麻党组织和鄂东军领导人在黄安县北部木城寨召开会议,决定留部分人员就地坚持斗争,集中72人(史称“72英雄”),携带长短枪50余支,乘夜转移到黄陂县木兰山一带开展游击活动。

黄麻起义是大别山地区在我党领导下,爆发的第一次,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武装起义,它是在没有任何正规军参加的情况下, 以农民为基本的武装力量,而且动员深入,组织严密,行动迅速, 斗争坚决,因而有力地回击了国民党反动派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血腥镇压和残酷屠杀。大别山地区第一个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 有力地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武装起来的劳苦大众,是能够夺取和掌握政权的。黄麻起义后,在我党领导下,大别山地区组建的第一支革命军队——鄂东军,是后来红四方面军的最初来源和骨干力量。

从木兰山到柴山堡

——工农武装割据的开始

黄麻起义的工农革命军鄂东军在敌人的疯狂进攻和残酷镇压下,遭受了很大损失。他们从黄安城突出重围,于1927年12月下旬转移到黄安北乡木城寨。在这里,黄安县委和鄂东军负责人吴光浩、戴克敏、曹学楷召开会议,作出决定,为了保存力量,继续斗争,除留少数人就地坚持外,大部分人转移到外地游击。根据县委指示, 吴焕先、王秀松、赵赐吾、田开寿、李先念等10多名革命骨干,分别在七里、紫云、高桥、二程等地领导群众开展斗争。同时在黄安北乡闵家祠堂集合了72人,共有长短枪53支。在讨论队伍的行动去向时,大家经过比较,选定与黄安相邻的黄陂县北部的木兰山。他们认为,那里敌人力量薄弱,没有正规军,只有少数地方反动武装; 党在那里有一定的社会基础,还有一些社会关系可以利用;同它靠近的黄安高桥、二程等地,党有较大的力量,可以随时得到支援和掩护。12月29日,鄂东军到达木兰山。

1928年1月1日,工农革命军鄂东军在木兰山改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七军,吴光浩任军长,戴克敏任党代表,汪奠川任参谋长; 同时组成了由吴光浩、戴克敏、曹学楷、戴季英、汪奠川等为负责人的新的中共黄麻特委。经过短暂休整,第七军便在木兰山周围开展活动,他们四出宣传,发动农民群众,破坏敌人交通,打击反动

武装。1928年1月23日是农历春节,第七军攻克封建堡垒罗家岗,当即开仓分粮,造成很大影响,第七军声威大振。

敌人发现工农革命军在木兰山活动后,立即调动部队前来“围剿”。第七军机智英勇地冲出敌人的包围,东进黄冈、罗田等地游击。留下部分力量由曹学楷、徐朋人负责组成第八军,在当地坚持斗争。此时黄罗地区的革命力量同样遭到敌人严重破坏,第七军到处受到敌人的围追堵截,活动异常困难,遂于1928年3月初重返木兰山,与第八军会合,第八军番号随之取消。在这一个多月中,第七军日夜与强敌周旋,一日数迁,历尽艰辛。第七军返回木兰山后, 为了便于活动,将部队编成4个队分头游击。戴克敏、徐其虚率一个队北返黄安,王树声、廖荣坤率一个队东进麻城,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打击反动势力,准备接应部队重返黄麻老区。吴光浩率一个队到河口以北,汪奠川率一个队仍在木兰山周围活动。这4支队伍分开后,更加灵活机动,他们采取昼伏夜动、远袭近止、声东击西、绕南进北的办法,机智巧妙地打击敌人。就在这时,敌人内部出现矛盾,驻在黄麻地区的敌十二军部队撤回河南, 敌人力量大为减弱,使第七军的活动有了可乘之机。戴克敏、徐其虚率领的一个队4月7日消灭了紫云区上戴家的反动民团,缴枪10余支。随后,第七军按预定计划全部返回黄麻地区。

在第七军转战木兰山期间,黄安、麻城两县的土豪劣绅纷纷建立“清乡团”,和国民党反动军队一起,对革命人民进行血腥镇压。许多村庄被血洗,到处是一片惨不忍睹的景象。但是,残酷的屠杀并没有吓倒经过革命斗争考验的黄麻人民,他们怀着满腔的仇恨坚持斗争, 更加盼望工农革命军打回来报仇雪恨。当第七军返回后,群众一见就热泪盈眶,满怀悲愤地向战士们控诉敌人的罪行,要求向敌人讨还血债。群众的控诉,激起了部队指战员的复仇怒火。第七军随即向土豪劣绅“清乡团”展开猛烈反击,广大群众也闻声响应,每逢作战,人群潮水般地从四面八方涌来配合,先后参战的群众人数达20万以上。几天之内,就消灭和驱逐了七里、紫云、顺河、乘马等地的一些地主武装。农民高兴地把这次胜利称为“二次暴动”。

第七军返回黄麻不久,敌人又加紧了对革命力量的进攻,他们调进大批军队,到处设立据点,实行严密的控制和“清剿”。为了摆脱强敌的追击,第七军只得活动于鄂豫两省边界,利用两省反动军队行动不尽一致的空隙和矛盾,跳来跳去,辗转游击。在多次往返进退的过程中,他们发现河南省光山县南部的柴山堡地区是个展开游击的好地方。这里地处鄂豫两省的黄安、麻城、光山三县边界, 是个三不管的地方,敌人统治力量比较薄弱。当时驻在这里的国民党十二军和十八军闹矛盾,十二军撤到了河南,十八军也只驻在七里坪、檀树岗、箭厂河等几个集镇上,一处只住个把连,兵力很少。两省的驻军越界行动,一般早去晚归,不长驻留。原来反对革命的红枪会,由于受到革命力量的打击和下层群众的日益觉悟,这时也不愿卖力与革命为敌。当地贫苦群众在黄麻起义的影响下,对革命有较深的认识,群众基础很好,加上这里崇山峻岭,地势险要,又与黄麻两县七里、紫云、乘马等革命活动区毗连。这些客观条件十分有利于工农革命军坚持斗争。于是,在1928年5月间,中共黄麻特委和第七军领导人在黄安县紫云区檀树岗乡清水塘举行会议,决定在恢复老区工作的同时,开辟柴山堡地区,以便在黄安、麻城、光山三县交界的摩云山、羚羊山、木城寨、光裕山之间,创造一个比较稳定的立足点,作为对敌斗争的依托,于是第七军开进柴山堡。这个决定和行动,实际是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萌芽和开端,成为第七军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从木兰山到柴山堡,工农革命军在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和多次挫折之后,终于走上了边界武装割据的正确道路。

深入开展的土地革命

党的“八·七”会议,确定了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提出了发动武装斗争、开展土地革命与建立革命政权相结合的基本指导思想。鄂东党组织为贯彻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在组织、领导工农武装暴动的同时,积极开展土地革命。

鄂东的土地革命,大致经历了抗租抗稞、初步分配土地、全面分配土地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黄麻起义”到“谁种谁收”土改办法的提出, 鄂东党组织在努力创造“武装割据局面”的斗争中,开始了以“五抗”(即抗租、抗稞、抗税、抗债、抗捐) 为基本内容的土地革命,首先满足了佃农对土地的要求。这是鄂东党组织对土地革命路线的最早实践和最初探索。

1927年11月,“黄麻起义”爆发,成立了黄安县农民政府。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指示,黄安农民政府在其成立之日,即颁布了“内容大致为实行土地革命……改善劳苦群众生活”的《施政纲领》,提出了“取消一切剥削制度”、“耕者有其田”的成立宣言。从而揭开了鄂东地区开展土地革命的序幕。国民党中央社惊呼:农民起义“组织农工政府,大倡土地革命,贫苦农民附从者已达万人云”。虽然后来由于敌强我弱的斗争环境,土地革命未能深入展开,但万千贫苦农民的决然奋起,为广泛开展土地革命奠定了群众基础。

黄麻地区的党组织在与敌周旋的游击战争中,痛切地感到,要开展土地革命,必须有一个稳固的立足点。1928年5月,鄂东党组织率工农革命军第七军进入柴山堡地区。7月,七军领导人在尹家嘴召开会议,讨论了土地革命问题,决定开展“五抗”斗争。

经过几个月的艰苦斗争,党和革命武装得到了黄、麻、光三县边界地区近二十万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柴山堡地区成为革命武装较为稳固的立足点。鄂豫边区初步实现了“工农武装割据”,为发动土地革命创造了客观条件。1928年秋,鄂东党组织在黄安檀树岗召开会议,从当时游击根据地的客观实际出发,作出了“谁种谁收”的土改决定。这是鄂东地区自黄安农民政府提出土地革命口号以后, 在开展土地革命时实施的第一项土改措施。

“谁种谁收”就是谁耕种谁收获。以“五抗”为基本内容,不交租、不交稞、不纳捐的土改措施,首先满足了农村中广大佃农对土地的要求。虽然还不能照顾到广大非佃农的利益,但“谁种谁收”是在当时游击根据地的情势下最为切实、简便、易行的土改办法, 有利于土改过程中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相对稳定,对开展鄂豫边区的革命斗争,加快创造“工农武装割据局面”的进程,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二阶段,1929年6月,中共鄂东北特委制定了鄂豫边区第一个土地革命纲领性文件——《临时土地政纲》,使土地革命有法可依, 在许多政策规定上较之“谁种谁收”大大地前进了一步。自此鄂豫边区的土地革命出现了一个新局面。

《临时土地政纲》(以下简称《政纲》)对土改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了以下原则规定:

在没收土地的政策上,规定“凡地主所有之土地,得一律没收之”,“凡豪绅所有之土地,得一律没收之”,“凡经肃反委员会宣布为有反革命行为者……其所有之土地,得一律没收之”。对公积祖积问题,规定“取消一切公积祖积的组织”和没收“公积祖积的土地”。这样,比起“谁种谁收”的办法,显得更明确,更具体了。

在土地的分配政策上,基本上改变了“谁种谁收”只满足佃农对土地要求的分配原则,而规定为“凡已没收之土地,如系已佃者, 乃拨归原佃农耕种”,“凡已经没收之土地,如系未佃者,拨归当地无耕地之农民、失业工人及退伍兵士耕种”,“红军与赤卫队现役之军官、兵士其家属无生产能力而愿耕种者,须分给土地”。这个分配办法,既满足了佃农也满足了非佃贫、雇农对土地的要求,它在较大范围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同时,以政治态度决定分田与否, “有反革命行为者”不得分给土地,在经济上打击反革命分子,更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积极投身革命运动。

对于社会上非地主豪绅阶层,实行了保护政策。规定“中小商人得享其资本”,“中小商人有营业自由权”,“取消军阀政府的一切捐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中小商人……有苏维埃政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维护了中小商人的利益,缩小了打击范围,对维护根据地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保证了土地革命的顺利开展。依据《政纲》制订的原则,鄂东“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委员会,进行分配,中心区在1929年秋季大致分配完了。”至11月,黄安县的七里坪、仙居、桃花、高桥等区,麻城县的乘马和顺河区,都基本完成了土地分配工作。

经过实践检验,《政纲》中提出的土地革命政策,也还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如在没收土地的政策中,规定“富农得享有其土地”,“富农有自由耕种权”,对富农的封建性认识不足,未予限制、打击。在土地分配政策中,农民分得的土地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着严重不合理的现象。

第三阶段,1929年12月下旬,鄂豫边区召开了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深入讨论了土地革命问题,对《政纲》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会上形成了有关土地革命的两个文件:《鄂豫边第一次代表大会群众运动决议案》、(以下简称《决议案》)和《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土地政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两个文件对《政纲》所确定的土改政策和策略原则,作了极其重要的补充和修订,表明鄂豫边区的土地革命进入一个新阶段。

这两个文件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没收土地的政策更趋完善。首先,扩大了没收土地的范围。除继续沿用《政纲》规定没收地主及公积、祖积土地外,又增加了“凡祠堂、庙宇、教堂……所有之土地及一切公产、官地一律没收之”的内容。《决议案》中还规定“没收富农的剩余土地”,限制了富农的封建剥削。其次,提出了稳妥的没收土地的办法。对地主豪绅的土地一律没收,对富农只没收其“剩余土地”。在对待中农的问题上,《细则》规定在“没收和分配时,不得侵犯自耕农利益”,不得分配其土地。这些规定,划清了政策界限,从而达到集中打击豪绅地主,限制富农,保护中农利益的目的。

提出了合理的分配政策。《细则》规定,分配土地的对象为: 无地、少地的农民、雇农以及“愿耕种之工人,红军官兵,职业革命家,退伍兵士,愿耕种之小贩及其他职业者”。还有“无反动嫌疑”的豪绅地主的家属。这样的分配范围,满足社会上各个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人对土地的要求,使之各有其田、各得其所。分配的标准,《细则》规定“分配土地不可以土地面积为标准,须以出产多少为标准”。按照粮食需要量来决定分给多少土地,以土地的出产量计算单位面积,避免了土地分配中多寡不一、肥瘦不均的现象,保证了分配土地时基本公平合理。

针对革命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策略。在发动土地革命区域,领导农民开展“反苛捐杂税、反派夫、反高利、反收稞、反提高谷价”的斗争。在开始土地革命区域,没收和分配地主阶级的土地,对富农实行减租减息,并限制其剩余粮食的出售价格和禁止出境,但“禁止对富农罚款勒捐”。对反动富农则"以断然手段处理之"。在土地革命发展区域,“分配富农的剩余土地”。将富农分为同情革命和反动的两大类,予以区别对待。实行这样有区别的斗争策略,对于推动鄂豫边区的土地革命,起到了极好的作用。

在《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政纲》中,还提出了“改善农民的生产技术”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以“改善农民的生活”,这涉及到了土地革命的方向问题。《细则》中规定,“发给分得土地者以土地使用证”,初步着手解决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安定了人心,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根据地的经济繁荣。

在《决议案》和《细则》所制订的正确政策指导下,1930年春, 鄂豫边革命根据地全面深入地开展了土地革命。各级苏维埃政府或革命委员会,印传单,发布告,广泛宣传土地政策。各级成立了土地委员会,加强对分配土地工作的具体领导。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在黄安县箭厂河搞土改试点以推动整个边区的土改工作。1930年春末, 鄂豫边革命根据地广大乡村都完成了分配土地的工作,土地革命取得了重大胜利。

 

 

2020-09-18 《中共黄冈历史党员干部读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10月版